7月10日,呼和浩特市读者刘女士向记者反映:“夏天蚊子多,朋友买了几个驱蚊手环送给我,打开包装后我发现上面根本没有中文说明,不知道使用时应该注意些什么。驱蚊手环接触到了嘴唇,我的嘴唇就肿胀了起来。孩子佩戴后起了红色疹子,医生说是过敏了。这样的驱蚊产品非但没有起到驱蚊作用,反而让我们出现了过敏症状,没有中文说明的产品允许销售吗?”
7月11日,记者来到了位于呼和浩特火车站附近的国际商贸城,发现不少商铺在出售驱蚊手环、驱蚊贴、电动驱蚊器等产品,销路还不错。记者注意到,很多驱蚊手环的包装上有日文、韩文、英文,单单缺少了中文。绝大多数消费者无法从这样的说明中了解产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个别产品上甚至连说明和标识都没有。一名店主说:“这些驱蚊手环有国产的也有进口的,挺多人购买的。”记者问:“驱蚊是否有效?会不会引起过敏症状?”这名店主表示:“我也不太清楚这些产品到底有多大作用,有人用了可能会过敏,小孩儿就尽量别用了。”据介绍,驱蚊手环根据药效时间长短单价为3元至10多元不等。
记者随后从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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